虽然不太懂楼主想表达什么,但还是想试着分析一下:
1、文献已被审查员引用,而楼主没有提供相反的信息,所以我认为该文献的内容已经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公开,属于公开的技术,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该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所以就不明白该文献被撤回与其已经公开用来作为现有技术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有什么关系。
2、论文造假,对比文件所用的是内容,也就是把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如果相同则没有新颖性,如果不同再评价创造性。好像和论文造假也没什么关系。难道想用对比文件是造假的来证明专利申请也是造假的?
3、主动撤稿,其实2和3都是和1相关的,也就是说1是前提。在1中陈述的文献可以用来做对比文件的条件成立的前提下,2和3都是浮云。因为文献的公开日期满足其作为对比文件的要求,就可以拿过来评价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虽然有点絮叨,但我还怕没表述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