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与《专利代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报考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关于专业,报考人员可以在“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见下表)中查找自己专业是否在列。如果在对照表中查找不到,但学历证书上有“理学士”或“工学士”,也是可以的。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所指的“同等学力”并不是指与“理工科专业”同等,而是指国家承认的几种同等的高等院校的毕业证书。比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证书同样有效。
专业列举详情请看http://bbs.ip1840.com/thread-22930-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