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您好!
无论您是否真有被骗的经历,本人都完全理解您的担心。
因为,那怕每件实用新型申请的代理费“也就千把块钱”,但因“积少成多”就可变为“成功人士”的原因,欺骗委托人的人、“教导”他人欺骗委托人的人,就不是善良的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少了——感兴趣的话,可提供这类案例给您了解。
至于“要求专利事务所承担起”的那三条,本人认为:这种合同的确牛B,“楼主能够找到签署这样合同的所”就更更牛B!!
为什么?请进《别样草根专利代理》网,看看《专利的好处、风险和“赌一把”》、《检索单位的“查新报告”,也不可能对查新结果的利用负责》、《关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初步判断》、《不要随便说某个技术方案简单》、《实用新型是为加强“鼓励发明创造”而设的“小”类别》、《专利代理是委托代理》等可能帮助您了解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专利代理的各个条目。
致礼
袁庆民
201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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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单位:重庆中之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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