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审查指南P34:关于优先权恢复情况

2011-1-6 22:47
14861
(4)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
这句话如何理解?请高手指教
分享到 :
0 人收藏

1 个回复

倒序浏览
d8990900  注册会员 | 2011-1-7 05:27:18

Re:审查指南P34:关于优先权恢复情况

以下为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1和2必须同时成立,才有“(4)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的情况出现

1,母案要求了优先权A。
2,分案申请时也要求优先权A,但是因某种原因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时,可以要求恢复优先权。

但是,指南没有指明的是:母案有要求优先权的事实,但必须要求优先权成功?
个人认为,母案必须成功要求优先权A,如母案也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那分案要求恢复优先权成功的话,分案和母案的新颖性判断基准就不统一了。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