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祥云集团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一案日前在北京一中院开庭,法院一审判决祥云集团胜诉,撤销商标委此前的裁决,要求商标委重新作出争议裁定。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立案。而第三人巴斯夫欧洲公司已经放弃了上诉。
引起双方争议的是,湖北祥云集团的“红狮犸及图”商标和巴斯夫欧洲公司的“狮马图”商标。
据祥云集团董事长胡华文介绍,“红狮犸及图”商标最早使用于1999年,2003年11月提出注册申请,2005年批准注册,使用11年来,产品畅销全国,年销售额达3亿以上,2010年3月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目前品牌价值达2.6亿元。
“狮马图”商标由巴斯夫欧洲公司于1987年提出注册申请,当年9月被核准注册。不过,据有关人士透露,巴斯夫欧洲公司在2000年就不再使用狮马牌商标。
2008年7月,巴斯夫欧洲公司以“红狮犸及图”商标与其“狮马图”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提出商标争议。2010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撤销祥云集团“红狮犸及图”在化肥等商品上的专用权。
“我们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今年10月22日本案开庭,当日一中院判决我们一审胜诉。”胡华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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