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XX方法,包括步骤A,B,C,D,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之后还包括步骤E,F。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E包括:e1,e2,e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包括:b1,b2。
步骤A,B,C,D在前序部分,可以认为是公知内容,权2是对特征部分的限定,权3是对公知内容的限定。
如果权3中限定的内容也是公知内容的话(即步骤B包括b1,b2也是公知的),那可能仅仅是为了凑权项数目,或者是便于判断直接侵权。
如果权3中限定的内容不是公知内容的话,那么权1撰写就存在问题,步骤B不应当放在前序部分。
单一性缺陷是指不同的方案之间不具有相同或相对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而从权的特性即是“包含其所引用的权项的全部技术特征”,所以不会存在单一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