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从属权利要求如何限定前序部分?

2010-12-26 22:41
27265
各位大哥大姐好!
我是新来的!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3.2节最后一段说:
  “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采用两部分撰写方式的,其后的从属权利要求不仅可以限定该独立权利要求特种部分中的特征,也可以进一步限定前序部分中的特征”

  我就是不明白:在后的从权,如何可以限定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
  这样会不会造成单一性的缺陷啊?

  哪位大侠有空指教一下啊?
  真心请教,若能将赐教发到我QQ,则不胜感激!QQ: 545365155 (放牛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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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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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psss  新手上路 | 2010-12-31 17:40:59

Re:从属权利要求如何限定前序部分?

1、一种XX方法,包括步骤A,B,C,D,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之后还包括步骤E,F。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E包括:e1,e2,e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B包括:b1,b2。

步骤A,B,C,D在前序部分,可以认为是公知内容,权2是对特征部分的限定,权3是对公知内容的限定。

如果权3中限定的内容也是公知内容的话(即步骤B包括b1,b2也是公知的),那可能仅仅是为了凑权项数目,或者是便于判断直接侵权。
如果权3中限定的内容不是公知内容的话,那么权1撰写就存在问题,步骤B不应当放在前序部分。

单一性缺陷是指不同的方案之间不具有相同或相对应的特定技术特征,而从权的特性即是“包含其所引用的权项的全部技术特征”,所以不会存在单一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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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f6300  认证会员 | 2012-10-3 10:56:36
我也想知道呀,可惜还是想不明白!
robinliu5  中级会员 | 2012-10-3 12:47:21
沙发的解释基本靠谱,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权3中限定的内容不是公知内容的话,那么权1撰写也不一定存在问题,即步骤B为公知并不代表“步骤B包括:b1,b2”为公知。所以B作为公知内容放在前序部分应无不妥。
cassilell  新手上路 | 2012-10-11 10:39:23
学习!
reallyact  专利审查员 | 2012-10-11 12:35:11
跟单一性没啥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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