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针对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愈演愈烈的态势,成都市工商机关启动了互联网保护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工作,查获首例网上假冒服装商标案件。
经查,涉案当事人在成都租用一民房作为仓库,在网上非法销售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金额达30余万元。案发后当事人采取逃避方式拒绝配合调查,现不知去向。
金牛工商局依法对涉嫌侵权商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工商机关将根据法定程序依法作出严肃处理。针对当事人徐恒逃避处罚的事实,成都工商在成都信用网上将发布首例有关自然人的警示信息,提请公众高度注意,防范交易风险,并敦促该当事人尽快前往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同时,该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将共享给30余家信用体系成员单位及公用企业,让造假贩假者无处藏身。
商标专用权属于私权范畴,需要权利人提出投诉后,工商机关才能及时知晓侵权情况。成都工商机关在此倡导商标权利人要增强网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行政机关行政保护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我保护,只有自我保护和行政保护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保护网上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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