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求教:在优先权内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2010-12-2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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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各位大侠,有一个发明专利在美国已经申请并公开,还没有在中国申请专利,现在国内有一家企业已经生产这一专利产品,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制止这家公司的继续生产?
如果现在申请中国专利,并申请美国优先权的话,可否对中国企业在美国专利公开日(或申请日)之后(在中国申请日之前),至中国专利授权之日的制造行为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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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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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senbopai  注册会员 | 2010-12-21 18:04:10

Re:求教:在优先权内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美国专利在中国没有效力,只有在中国提交申请,国知局公布后可以要求支付费用,授权后可以要求赔偿
要求优先权需要在美国申请日后12个月内提出中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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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棣  认证会员 | 2010-12-21 18:04:37

Re:求教:在优先权内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个人认为,仅通过这个专利已经不能阻止人家生产了。

优先权的认定,属于专利申请与审批范畴的,没有地域的限制,只要符合程序,就可以要求美国优先权;但收取使用费或专利许可费,则属于专利保护的范畴了,这是有地域限制的,您不能拿美国的权利来限制中国的产品啊。楼主不要混淆啊。
lawyerq  注册会员 | 2010-12-21 18:09:14

Re:求教:在优先权内是否构成专利侵权?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该专利申请仅在美国申请,还未获权(即使获权)权利应仅在美国有效。国内企业的产品只要不出口至美国应不涉及侵权。

如以美国优先权在中国申请专利,应自中国专利局核准公开日后至授权日享有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权,但权利行使也需在授权后。美国公开日期间的权利应不适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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