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2010-12-20 18:32
21027
审查指南3.2.2节说:
    “一般(上位) 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 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例如,对比文件公开的某产品是“用金属制成的”,并不能使“用铜制成的”同一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

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
    1.既然上位不影响下位的新颖性,那么用上位概念撰写的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是覆盖不到下位的,如专利申请中“用金属制成的”某产品,并不能将范围扩大到:用“铁制成的“某产品,那么为什么撰写是还要尽量有上位概念来扩大所谓的保护范围呢?
   2.既然”具体(下位) 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 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那么 如果撰写时不追求上位概念,虽然保护范围变小,但也使上位的方案丧失新颖性,申请专利就是为了获得独占,自己未独占的部分范围也让他人丧失了独占的机会,这样似乎自己的利益也没有多少损害。

不好意思,我是刚入行的新人,如果问题问的不专业,各位前辈不要公开鄙视我,偷偷鄙视可以(*^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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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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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2-20 19:08:28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山姆崴了 wrote:
审查指南3.2.2节说:
    “一般(上位) 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 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例如,对比文件公开的某产品是“用金属制成的”,并不能使“用铜制成的”同一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

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
    1.既然上位不影响下位的新颖性,那么用上位概念撰写的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是覆盖不到下位的,如专利申请中“用金属制成的”某产品,并不能将范围扩大到:用“铁制成的“某产品,那么为什么撰写是还要尽量有上位概念来扩大所谓的保护范围呢?
   2.既然”具体(下位) 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 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那么 如果撰写时不追求上位概念,虽然保护范围变小,但也使上位的方案丧失新颖性,申请专利就是为了获得独占,自己未独占的部分范围也让他人丧失了独占的机会,这样似乎自己的利益也没有多少损害。

不好意思,我是刚入行的新人,如果问题问的不专业,各位前辈不要公开鄙视我,偷偷鄙视可以(*^__^*)
不鄙视,但你对保护范围(侵权)的概念理解基本不正确,建议先看一下《新专利法详解》,入问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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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zl  中级会员 | 2010-12-20 19:57:23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书需要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上位概念需要得到具体实施例中的下位概念支持
森棣  认证会员 | 2010-12-20 20:44:30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eterne wrote:
不鄙视,但你对保护范围(侵权)的概念理解基本不正确,建议先看一下《新专利法详解》,入问必读。
正解!必须的,看三遍是不够的。
山姆崴了  新手上路 | 2010-12-20 22:11:19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多谢各位的回复,但是我觉得,如果都说看书就好了,那这个论坛也失去了讨论的意义了吧。

补充:既然下位相对于上位有新颖性,那么是否可以针对上位申请专利,如果可以,那上位到底保护了什么?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2-20 23:04:07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山姆崴了 wrote:
审查指南3.2.2节说:
    “一般(上位) 概念的公开并不影响采用具体(下位) 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新颖性。例如,对比文件公开的某产品是“用金属制成的”,并不能使“用铜制成的”同一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

那么我是否可以理解为:
    1.既然上位不影响下位的新颖性,正确,那么用上位概念撰写的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是覆盖不到下位的,不正确,有新颖性/可专利性,意味着下位概念可以申请专利,但授权后不意味着可以实施下位概念,如果没有交叉许可,谁都不能实施下位概念的保护范围,如专利申请中“用金属制成的”某产品,并不能将范围扩大到:用“铁制成的“某产品,用金属制成的明显包括铁制成的,那么为什么撰写是还要尽量有上位概念来扩大所谓的保护范围呢?实施铁制成的专利,必然侵犯用金属制成的专利,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就背下来吧
   2.既然”具体(下位) 概念的公开使采用一般(上位) 概念限定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丧失新颖性“那么 如果撰写时不追求上位概念,虽然保护范围变小,但也使上位的方案丧失新颖性正确,,申请专利就是为了获得独占正确,自己未独占的部分范围也让他人丧失了独占的机会正确,但结果就是大家共占,都可以实施,互不侵权,这样似乎自己的利益也没有多少损害。有没有损害,自己判断

不好意思,我是刚入行的新人,如果问题问的不专业,各位前辈不要公开鄙视我,偷偷鄙视可以(*^__^*)
etern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2-20 23:06:07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山姆崴了 wrote:
多谢各位的回复,但是我觉得,如果都说看书就好了,那这个论坛也失去了讨论的意义了吧。

补充:既然下位相对于上位有新颖性,那么是否可以针对上位申请专利,如果可以,那上位到底保护了什么?
一句话概括,申请专利并不意味着可以实施,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权,不是实施权。
asdk2  中级会员 | 2010-12-20 23:17:35

Re:求解答:新颖性与保护范围

新颖性判断方法和保护范围的判断方法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什么时候判断新颖性? 实质审查或者复审/无效

什么时候判断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覆盖?法院的侵权判定

为什么你会有这种疑惑?因为你对授权前的东西都没有十分了解,就去了解授权后的东西,所以会吃不消。这也是很多新人的通病,建议你不要想什么保护啊、侵权啊的问题,先把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吃透再说。

金属的范围覆盖了铁,但是金属并没有公开铁。“覆盖”和“公开”是两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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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姆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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