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看见一个4进宫考生的帖子,很有感触,我这深度潜水员,也想回帖写一点感言。也算是对博派的一点回报吧。

   我07年开始接触专代,刚从理工院校毕业、兼法盲。第一次考试翻了一遍专利详解、指南、背了法条,对实务完全没概念,结果专利78、相关法42,实务58;

   08年当专利工程师已经写了一年的案子了,而且也认真看了法律和实务,可是法律部分成绩还是很低,专利80多,相关法44,实务97;

   09年生了宝宝,做完月子开始看书,离考试还有一个多月,有空就翻一下书,实务是考前一晚突击了一下考试答题格式,结果法律两科跟08年差不多,实务考了91,险过;感谢果汁局保留成绩的政策,虽然实务4个小时答题答到手软,考完试两眼充血,而且跟我赶考的宝宝嗷嗷待哺,还好经历这次后,10年考试就不用再受这种煎熬了。

   10年考试专攻法律部分,去听了一周的培训课,而且在家有听重点章节的培训录音,做题量也加大。考试结果证明,培训课受益很大,对于我这种经历过3次考试的元老来说,基本知识点已经很清楚,培训课给我扫清了盲点,而且理清了思路,效果很明显,另外练习题量比往年加大后,能够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记忆。结果法律部分这两科,专利113.5,相关法67,拿证已没有悬念。

   总结,当很多法律科班出生的考生纠结实务的时候,我却年年纠结的是法律部分,因为工作中每天都接触实务,所以有一定实务经验,通过考试没有问题。
对于法盲级别的考生来说,法律部分也有难度,我觉得法律部份的学习不能只从看书上的文字,看书只是了解,而且像我们没接触过法律的考生来说,只是看书,并不能看出那些是考试的重点,但是考试中通常都是考容易让人忽略的知识点,因此,通过参加一些培训班,和多做习题,能够找出考试的重点,和自己的盲点。

   最后,有点遗憾的是,当我通过为之纠结4年的专***试的时候,因为很多原因,我已经离开了这个行业。不过通过了考试还是很开心,也算是对我这4年的专代工作的一个肯定吧。
分享到 :
0 人收藏

9 个回复

倒序浏览
萧寒露  注册会员 | 2010-12-13 22:29:50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多可惜啊姐姐,考完了你却不做这行了,不过,恭喜你拿证!
广告位说明
cristy805  新手上路 | 2010-12-13 22:41:02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虽然考前也知道要离开专代了,我还是尽力地复习,考了3次了,再不通过才是可惜,而且离开了也希望能画个圆满的句号。
demigao  新手上路 | 2010-12-13 23:30:51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我觉得我考试也有这位姐姐的心情,很可能过2年就不做这个了,但是还是希望考过,毕竟一工作就接触了这行,好像不拿个证了结不了一样。
aijp  注册会员 | 2010-12-14 16:59:20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四年就这么放弃了,可惜,楼主是转行了吗?
cristy805  新手上路 | 2010-12-14 17:12:48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感谢斑竹的积分鼓励,第一次发帖就得到奖励,心情无比的鸡冻~~
benbenzhuzhu  注册会员 | 2010-12-14 17:31:19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恭喜LZ,祝你的宝宝健康快乐
作为一个想拿证、未入行的新人,可以请教一下对这行的感觉吗,为什么要离开呢?
cristy805  新手上路 | 2010-12-14 20:56:13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不管是哪一行,都会有褒贬的声音,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不好,我觉得只要用心去做了,去努力了,都会有收获的。
       至于离开的原因,我不是因为做专代离开,不管做哪个行业都是一样的结果。作为一个女性,有时候是需要为家庭和另一半牺牲自己的事业的。
lruirui1314  注册会员 | 2010-12-15 20:34:51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人生做出新的选择是很幸福的一件事儿,我考到证后也会不干的,去做我真正喜欢做的——摄影师!
luochen0911  注册会员 | 2010-12-15 21:16:29

Re:也是4进宫,资深潜水员发个考试经验贴(兼感谢贴)

恭喜楼主!可惜拿到证了却要离开!这个行业还是不容易做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risty805

新手上路

积分: 12 帖子: 6 精华: 0

楼主热帖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