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个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案件,申请人要求国外的优先权,在先申请中使用的是产品的照片,在后申请想使用图片(线条图)。我不确认是否能进行这样的修改,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外观设计审查部咨询(如果不知道审查员电话,可通过审查员查询电话01062083114进行查询,一般会被告知外观设计审查部行政秘书的电话01062087465,再从行政秘书处获知审查员的电话)。审查员的答复是:可以这样修改,但是不能超出原照片表示的范围,即不能增加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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