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晶形化合物貌似在医药领域比较热门。不过,严格来说,我不能算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只是说说我的肤浅想法。
首先,对于多晶形化合物,虽然其化学成分完全相同,但由于其呈现不同的分子排列结构而具有不同空间构造。同一化合物的不同晶形可以分别用其物理化合物特征来表征或区分,从某种程度讲,多晶形化合物可以看作是一种由不同晶形构成的组合物。
LZ的题目中,化合物C的三种晶形,我觉得应该视为不同的物质,因此,三种晶形的制备方法,其实产物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三个权利要求是涉及理化性质不同的三种产物的制备方法,其中步骤CD能够使这三种方法分别与现有技术相区别。且步骤C D不分先后。
我认为,如果CD两步骤中如果使产物各晶形的区别,则3权项不具有单一性。如果三种晶形的区别产生于CD步骤以外的步骤,我认为3权项有单一性。
我对这个问题实务上也从未涉及过,比较偏。欢迎大家拍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