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chunsheng wrote:
题目里对分案只要求写独权,但大多数人都写了从权,分案的从权是不给分的。 分案只要求写独权,我看到了,但是觉得这要求很怪(算我这个资深考生“孤陋寡闻”吧),反正写也写了,懒得划去了。不要求写从权,难道写了还倒扣分吗?当时时间紧张,还有个想法是,别是自己看错了,反正多写应该不扣分吧。万一要写没写,损失就大了。几秒钟间的一个转念,就留着分案从权了。
但是如果本申请两个并列独权、分案中两个并列独权,则要陈述:
本申请两个并列独权合案的理由,分案两个并列独权合案的理由,再陈述分案理由,再分布陈述各个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创造性,这得写多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