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卷三第三题,我是这样写的

2010-11-24 02:59
17035
我按照大范围写的独权,小范围写的从权,享有优先权,但是没有新颖性,不能授权。不知道这样对不?
分享到 :
0 人收藏

5 个回复

倒序浏览
azure5  注册会员 | 2010-11-24 03:51:21

Re:卷三第三题,我是这样写的

这题好像题干要求以代理人的身份撰写,为什么要写个不能授权的申请呢?似乎不太合理。
广告位说明
epian  新手上路 | 2010-11-24 07:02:30

Re:卷三第三题,我是这样写的

同意azures的说法。

我刚开始也写了一个大的独权,小的从权,后来发现独权落入对比文件保护范围无法授权,因此又把独权划掉了。小的技术方案在优先权申请文件中披露了,可以享受优先权的。也可以得到授权。

不知这样对不对?
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10-11-24 17:34:38

Re:卷三第三题,我是这样写的

不能授权的你写个屁啊……
shineboy  注册会员 | 2010-11-24 18:49:09

Re:卷三第三题,我是这样写的

我觉得此题最关键的一点是要看出原申请文件是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对于含量配比是不能授权的,因此原申请文件不能授权,继而才有要求优先权,重新申请一个发明申请。

本人就是没注意到原申请文件是实用新型,认为要求优先权后得到一个和原申请一样的保护方案,原申请再被撤回,这样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没有要求优先权,权利要求还写了一个大的范围,再写了个小范围的从权,最后论述对比文件破坏此申请的新颖性,此申请不能被授权。

因为没有看出原申请是实用新型,结果造成此题答的几乎全错,20分那,就这样没了。很受伤啊!
azure5  注册会员 | 2010-11-24 20:29:31

Re:卷三第三题,我是这样写的

原申请没有对组分含量要求授权,不存在能不能授权的问题,答LS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