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撰写了一个案子,是关于中药组合物,其中体外药效学试验时使用了一个菌种来评价该组合物对该菌种的抑制效果,该菌种是发明人从生病的动物身上新分离出来的,进行了生物保藏。

这种情况下,可以只在说明书中写明保藏号等而不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吗?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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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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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人心  新手上路 | 2010-11-17 00:20:34

Re:请教什么情形下需要提交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在说明书中需要写明保藏号和保藏单位名称与地址,在自申请日起4个月提交保藏和存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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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ctor  注册会员 | 2010-11-17 00:41:16

Re:请教什么情形下需要提交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保藏有很多种。用于专利的菌种保藏,专利局才认可。
在中国只有2个保藏单位的保藏专利局才认可,一个在中科院微生物所,一个在武汉大学。

你要问一下发明人所做的保藏是不是用于专利的菌种保藏。
marchman  注册会员 | 2010-11-17 01:18:59

Re:请教什么情形下需要提交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已经在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保藏了。

再问一下,我看申请人的保藏证明里已经包含菌种存活的检验证明,这样就不用另外交存活证明吧?
wictor  注册会员 | 2010-11-17 01:43:17

Re:请教什么情形下需要提交微生物菌种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是的。
CGMCC如果有存活,不用另交存活证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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