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讨论果汁局和法院的问题

2010-11-1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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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们说,实质审查、复审、法院,都是具有一些不同观点地方。
实质审查和复审,有时候还能够沟通一些,和法院也有沟通,但是比较少点。
也就是说,前审和后审有时候是不一样的。
但是,对于本次考题,标准还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不一样的地方在,超范围(大家最讨厌最头疼的),还有就是支持,公知常识的认定。
超范围,如果概括了,在实质审查没戏,但是在复审就有可能行;案例很多,可以看复审决定。
公知常识,法院只认教科书手册之类,不认现有技术中的专利文献。但是,前审视认专利文献。
也就是存在这样的多样性,才是案子变得有意思,有活力,否则就是一潭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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