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同志总是拿08年实务题中将组合物作为分案申请的例子,作为争辩今年实务题中的电路控制器件也可以分案申请的理由。

下面谈一下为什么08年的组合物可以分案,今年的电路控制器件就不能分案:

08年的分案申请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添加到油脂中的组合物,该组合物在母案申请文件中已明确记载,而且也记载了该组合物解决的技术问题:油脂容易起泡、飞溅,而且也明确说明了该组合物的组成成分。注意:这里是用该组合物的用途独立解决了一个技术问题,并不需要借助任何其它因素。因此,该组合物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当然可以作为一项申请的技术主题。

但是今年的电路控制器件呢?

很多人就说它解决了控制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这正是问题的要害所在,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是电路控制器件能够独立解决的吗,没有电机等其它机械构件的“参与”,它能解决问题?显然很荒谬!因此它不能作为分案申请的主题。

要特别注意机械、电子产品跟化合物、组合物的不同之处,稍不留意,就会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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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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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yan12  注册会员 | 2010-11-12 06:09:14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电路控制器件控制正反转单独可以解决问题,比如用于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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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zy  注册会员 | 2010-11-12 06:17:23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确切的说,电路控制器和引流罩+引流孔之间属于相应的技术特征,他们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技术效果是一样的,不应该分案
gen  注册会员 | 2010-11-12 20:02:03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yozy wrote:
确切的说,电路控制器和引流罩+引流孔之间属于相应的技术特征,他们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技术效果是一样的,不应该分案
它们之间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是什么?
李工仲明  注册会员 | 2010-11-13 18:26:00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楼主没有说明电气控制方法不能分案申请?
xwsipi  注册会员 | 2010-11-13 18:42:01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组合物没有油脂的存在能解决油脂容易起泡、飞溅的问题么?
一样的逻辑看“很多人就说它解决了控制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这正是问题的要害所在,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是电路控制器件能够独立解决的吗,没有电机等其它机械构件的“参与”,它能解决问题?”
gen  注册会员 | 2010-11-13 23:42:19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李工仲明 wrote:
楼主没有说明电气控制方法不能分案申请?

电路控制方法也不能作为主题保护,不错,它是解决了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以前只能一个方向转,现在两个方向都能转了,可是就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了?要去申请这样一个专利,不是个神经病才怪!

其实我觉得分案要保护一种方法的话,就只能是制豆浆的方法和实施该方法的设备也就是食品料理机,或者直接写成一种食品料理机的产品权利要求,才符合一切从技术问题出发的原则。
gen  注册会员 | 2010-11-14 00:01:48

Re:谈谈今年实务题中电路控制器件和08年实务题中组合物的区别

xwsipi wrote:
组合物没有油脂的存在能解决油脂容易起泡、飞溅的问题么?
一样的逻辑看“很多人就说它解决了控制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这正是问题的要害所在,电机刀片正反转的问题,是电路控制器件能够独立解决的吗,没有电机等其它机械构件的“参与”,它能解决问题?”

所以说你还是没搞清楚机械产品权利要求和组合物权利要求的区别。

组合物只要是新的,并且在说明书中公布了至少一种用途,就完全可以将组合物本身作为技术主题保护。机械产品却不同,它要作为技术主题加以保护,必须是该产品本身就能解决技术问题,它自己就是一个完整的技术方案,包含了解决技术问题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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