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为第23题D选项应该也是侵犯专利权!
因为专利权的特点是有地域性,吴某的同一个发明虽然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但这两个专利权是互相独立的,彼此的权利并不互相交叉和影响,美国某公司虽然获得了许可,但这个许可只能在美国产生效力,在中国并没有效力,但丁公司没有获得吴某向中国进口的许可,其向中国进口依然应该是侵权。
换句话说,从权利一次用尽的角度说,中国专利和美国专利是互相独立的,虽然吴某在美国许可的权利已经用尽,但中国专利的权利并没有被使用,因此凡是在中国境内的行为应该受到中国专利的约束。丁公司没有获得任何许可,其供应商虽在获得在美国的许可并用尽了美国专利权利,但其进口到中国的产品的中国专利权没有被用尽,因此丁公司侵权
23、吴某对一种新型血液透析设备仅在中国和美国享有专利权。行为人未经吴某许可而实施的下列行为,哪些侵犯了吴某的专利权?
A.甲医院为更好地治疗患者,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B.乙医药公司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进口了在日本制造的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C.丙医药大学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制造并使用了该种血液透析设备
D.丁公司从吴某许可的美国某公司处进口了一批该种血液透析设备,并进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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