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考试考完了,我一直郁闷纠结,害怕见到大家的讨论,不看博派的勇气都没有。
今天终于平复了自己,大家果然纷纷晒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清晰记得自己的答案,可是没得晒,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是纠结的,谁来帮我扯清思路
第一题:一看技术交底文件,认定三个独权:料理机、控制器件、控制方法,并且没有单一性,要分案申请
再看第二题,论述新颖性创造性,如果多个独权或多个申请都要论述
再看附近2和附件3的内容,刚刚清晰的思路马上乱了:
如果控制器件和控制方法分案申请,可是没有给出相关领域的对比文件,也不能说有没有预料的技术效果吧,那么新颖性和创造性怎么评价?????
纠结的我啊!!
大家分案申请的都是如何论述控制器件和控制方法的新颖性创造性的啊??
接着还有:
到了第三题:
我的判断,享受优先权要是相同主体的发明创造:即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技术效果相同。那么“豆浆机”的专利申请能作为“加热器的合金材料”的在线申请么?明显不是一个领域的,不能优先权。而且作为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在在后申请之日要视为撤回的,一个“合金材料”撤回一个“豆浆机”也说不过去吧,所以坚信:不能享受优先权
可是看了附近5,额的神那,根据申请的日期,出题者明显是要考察抵触申请的概念,如果不享受优先权,那也没办法引出抵触申请的概念啊。
再次纠结。
到底能不能享受优先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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