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2010-11-9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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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权可以在实用新型好发明之间转换,否则就会认为不能享有优先权;
2、个人申请可以形成抵触申请,新法的改动;
3、新颖性的数值范围,小范围使得大范围失去新颖性;
4、数值范围的优先权享有问题,大范围的数值不能享有小范围数据的优先权;
5、化合物的申请,只要一种组分不同就具新颖性。

我的答案是:

一种合金:其特征在于,…..,总之按照文中给出的优选方式。也许还有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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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ying  注册会员 | 2010-11-9 07:01:04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我的答案是:
权1.一种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30%,……。(注:将原方案中的C的含量为0.1-0.30%改为0.18-0.30%,以使得本方案与附件5(其中,C含量为0.15%)相比具有新颖性)
权2.如权1所述的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27%,……。
与附件5相比,权1具有新颖性,但由于其技术方案没有在在先申请中记载,所以其不能享有优先权。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理由是:(1)其方案完整地记载在在先申请中;(2)满足优先权期限12个月的规定,并且在先申请没有授权,所以满足要求本国优先权的要求。另外,由于被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将在没有公开的情况下被视为撤回,所以不会成为抵触申请。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供参考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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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yichem  新手上路 | 2010-11-9 07:03:40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qinying wrote:
我的答案是:
权1.一种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30%,……。(注:将原方案中的C的含量为0.1-0.30%改为0.18-0.30%,以使得本方案与附件5(其中,C含量为0.15%)相比具有新颖性)
权2.如权1所述的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27%,……。
与附件5相比,权1具有新颖性,但由于其技术方案没有在在先申请中记载,所以其不能享有优先权。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理由是:(1)其方案完整地记载在在先申请中;(2)满足优先权期限12个月的规定,并且在先申请没有授权,所以满足要求本国优先权的要求。另外,由于被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将在没有公开的情况下被视为撤回,所以不会成为抵触申请。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供参考讨论。

错误,抵触申请的比较对象要明白。
xwsipi  注册会员 | 2010-11-9 13:53:18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qinying wrote:
我的答案是:
权1.一种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30%,……。(注:将原方案中的C的含量为0.1-0.30%改为0.18-0.30%,以使得本方案与附件5(其中,C含量为0.15%)相比具有新颖性)
权2.如权1所述的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27%,……。
与附件5相比,权1具有新颖性,但由于其技术方案没有在在先申请中记载,所以其不能享有优先权。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理由是:(1)其方案完整地记载在在先申请中;(2)满足优先权期限12个月的规定,并且在先申请没有授权,所以满足要求本国优先权的要求。另外,由于被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将在没有公开的情况下被视为撤回,所以不会成为抵触申请。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供参考讨论。
改到C的含量为0.18-0.30%,有创造性么?原题有提示么?记不得了,补充一下吧。
miaoran0531  注册会员 | 2010-11-9 15:31:28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qinying wrote:
我的答案是:
权1.一种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30%,……。(注:将原方案中的C的含量为0.1-0.30%改为0.18-0.30%,以使得本方案与附件5(其中,C含量为0.15%)相比具有新颖性)
权2.如权1所述的合金,其特征在于:……,C的含量为0.18-0.27%,……。
与附件5相比,权1具有新颖性,但由于其技术方案没有在在先申请中记载,所以其不能享有优先权。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理由是:(1)其方案完整地记载在在先申请中;(2)满足优先权期限12个月的规定,并且在先申请没有授权,所以满足要求本国优先权的要求。另外,由于被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将在没有公开的情况下被视为撤回,所以不会成为抵触申请。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供参考讨论。
同你的改写一样。但关于优先权的答复不一样。。。
lucy78411  注册会员 | 2010-11-9 16:16:06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还真没想那么多,这么多陷阱呢?
qinying  注册会员 | 2010-11-10 16:30:48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muyichem wrote:
错误,抵触申请的比较对象要明白。
不知道你说的比较对象是否为附件5,不过我觉得附件5的技术方案不能形成修改后形成的权1和权2的抵触申请。或者我有考虑不周的地方,还请言明,呵呵
qiaoli3007  新手上路 | 2010-11-10 16:39:26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qinying wrote:
不知道你说的比较对象是否为附件5,不过我觉得附件5的技术方案不能形成修改后形成的权1和权2的抵触申请。或者我有考虑不周的地方,还请言明,呵呵

我和一楼的答案完全一样,和你的答案区别也在于抵触申请的对象,我觉得从时间上看附件5构成抵触申请。
angelbaby  注册会员 | 2010-11-11 00:52:17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同意qinying撰写的权利要求,但权1因不能享受优先权而附件5构成了其现有技术,需要分析附件5不能使权1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原因;
权2能够享有优先权,而附件5可能构成其抵触申请,能够评价权2的新颖性,但不能评价其创造性。需要论述为何附件5不能使权2丧失新颖性;
最后要明确指出,权利要求1、2只有要求发明专利申请的保护才可以给予保护。
aria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1-11 01:03:36

Re:卷三第3题出得有水平,讨论一下其中的陷阱

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视撤了,发明人自己交的那个实用新型就不可能构成抵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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