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种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料理机包括:
机头,所述机头包括电机以及电路控制器件;
刀轴,从所述机头向下延伸;所述刀轴的一端设有刀片;
杯体;
引流罩,所述引流罩为中空。。。。。。。所述引流罩还包括至少一引流孔,设于所述引流罩上。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为圆形、椭圆形或矩阵之一。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孔上设有引流帽,所述引流帽外凸设置。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1/5距离。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流罩与所述杯体之间的距离。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料理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控制器件还进一步包括四个模块。
7. 一种控制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料理机的控制方法,可由所述电路控制器件执行,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BCD。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料理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路控制器件还进一步包括四个模块,用于执行以下步骤:
传送指令ABCD的细节。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食品料理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被循环执行N次,其中数值为ABCDN的范围。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食品料理机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被循环执行N次,其中数值为ABCDN的范围。
总的发明构思是易于清洗,提高研磨效率。于是合案。。。。。。。。。。。
二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 技术领域:本申请的技术领域为食品料理机;附件二为豆浆机;附件三为工业搅拌机,属于机械工程领域;从而附件二与本申请的技术领域相同。
2.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使食物研磨效率提高;附件二要解决的的技术问题是使研磨过程中能持续煮沸;附件三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工业搅拌的效率。从而,附件三与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
3. 采用的技术方案:附件二揭示了与本申请相同的。。。。以及不同的过滤罩和制浆装置。。。。。。。。附件二未揭示与本申请相同的导流罩和导流孔。尽管制浆装置的孔54,,但与本申请的引流孔不同,由此,附件二并未揭示与本申请相同的技术方案。接下来说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未揭示,有突出特点与实质性进步。
4. 另外说明附件二的电路控制器件没有清楚简要说明其构造和工作方式。
5. 附件三未揭示与本申请相同的食品料理机,本申请相对附件三有新颖性;附件三揭示了与本申请相同的罩和孔,但因为技术领域不同,且尽管罩和孔相同,但其实质工作环境与工作原理并不相同;由于两者属于不同领域的应用,该应用属于转用发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附件三中得到显而易见的技术教示和启发。且,本申请相对附件三有突出特点与实质性进步。
6. 将附件二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评价新颖性,附件二和附件三结合评价创造性。
7. 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三
1.一种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包括0.18%-0.27%的C。
2.一种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包括0.18%的C。
3.一种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包括0.27%的C。
4.一种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包括0.18%-0.3%的C。
5.一种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包括0.27%-0.3%的C。
6.一种电热器的合金材料,包括0.3%的C。
123可要求优先权,456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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