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优先权中的类型转换的问题

2010-11-4 05:22
13661
可以这样理解吗:
要求国内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类型可以互换;
要求国外优先权的,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类型可以互换。
请明白人解释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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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zhang28  注册会员 | 2010-11-4 05:27:03

Re:关于优先权中的类型转换的问题

怎么木有人回答尼[s:3][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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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zhang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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