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个无效程序中的答复问题,帮我讲讲

2010-11-3 19:55
12001
细则68条: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审理。

细则70条:无效宣告请求人对复审委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细则68说不影响审理,后面怎么说有会出现视为撤回的情况的?

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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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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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注册会员 | 2010-11-3 20:01:53

Re:请教个无效程序中的答复问题,帮我讲讲

两个的工作内容不同和对象,前者是无效宣告请求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不答复视为没有意见,所以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审理,对象是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
而后者是口头审理方面的,对象只是无效宣告请求人,专利权人可以不参加,但最好还是参加。
希望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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