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一项无效宣告请求于2008年12月18日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应当在2009年1月9日之前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B、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将被视为撤回
C、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D、专利权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四章3口头审理的通知:“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无效宣告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选项B、D正确,C错误。
选项A,当事人收到口审通知书的日子为1009年1月2日(即2008年12月18日加15天),再加7日为2009年1月9日,A正确。
对于答案A B 都有法条支持很好理解,但对于C D 就不那么清楚了.
C、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D、专利权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
以上2项的“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和“专利权人期满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有什么区别么? 都不是未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么?
而细则里也只是提到了“无效宣告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并未说明是否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缺席审理的问题。
望高手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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