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精解 P71 第124题

2010-10-21 21:23
19411
其中对于D选项的解析有些疑问,还请杨老师赐教。
权4实质上是一种产品独权,并不是用途独权,对吧?
化合物b在对比文件中已公开,而“用于餐具消毒”对于化合物本身的结构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不管现有技术中化合物b是否具有消毒功能,权4都不具备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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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10-27 00:43:52

Re:精解 P71 第124题

你好,此题中,选项D的撰写存在形式错误,其保护的主题内容的实质为用途发明,而却采取了产品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该撰写方式本身是错误的,应予以修改。但即使将其修改为用途权利要求,其也不存在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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