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请教:是否可以针对已经宣告部分无效的专利再提无效?
yaoweihonger wrote:
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该无效宣告决定即生效,则该已被宣告全部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该已被宣布部分无效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部分视为自视即不存在,即自始无效,针对这另种情况中被无效掉的专利权自然不能再提起无效宣告。当然,言外之意,维持有效的部分其专利权仍然可以提起无效。不知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呵呵[s:2] 谢谢,我就是想问这个问题,部分无效专利中维持有效的部分,是不是可以继续提无效?我的理解也应该是可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