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 请教杨老师:分类精解301页80题

2010-10-19 09:40
22801
2000年卷4第75题

B、C的解析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根据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但是没有规定必须这样换成22条来审查呀?为何B不对呢?

另外,按照您的解释,在无效案件中,法9条实际上只能用于同一天的申请了?

另一个附加的问题,如果是同一天的申请,而专利权人没有按照细则41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说明,那么无效请求人可以请求两件申请均无效? 之后申请人可以只放弃新型么(那细则41条第二款的说明好像也是画蛇添足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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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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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比寻常  版主 | 2010-10-20 17:49:14

Re:请教杨老师:分类精解301页80题

你好,新专利法实施后,如果想同时申请新型、发明的,必须同日提交,并且同时提出声明。未声明的,不适用专利法第九条,权利人也不能通过放弃新型的方式获得发明专利权。如果是申请日不同的两项专利,都只适用专利法23条新颖性的规定审查,而不再适用专利法第9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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