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4日,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6年4月5日,该公司以中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PCT国际申请,并要求前述实用新型申请的优先权。2006年6月6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2007年9月5日,该公司就该国际申请办理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要求获得发明专利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因为首次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以其不能作为该国际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B.尽管该国际申请的国际公布采用的是中文,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仍然要再次公布
C.该国际申请进入我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最迟应当在2010年9月5日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足额费用,否则其申请视为撤回
D.该国际申请经实质审查符合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但申请人拒绝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驳回该PCT专利申请
我对于答案中的D有些疑问,我觉得按照《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3-1-5.9的规定,此时应该参看2-3-6.2.2的“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其中规定:在对一件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指优先权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的另一件专利申请已经被授予专利权,而且尚未授权的专利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A9.1的规定的,应当驳回其专利申请。
根据以上规定,我认为选项D中的“但申请人拒绝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驳回该PCT专利申请”的表述并不准确,因为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此时只能进行修改,而不可能通过“放弃在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来获得PCT专利申请的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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