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非常感谢!

我对那个代理真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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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y7758  注册会员 | 2010-10-20 19:01:17

答复

时限已经错过,这个无法弥补。以下方法只能算是后找补:
1、重新设计商标,高度艺术化,使得足以与之前的引证商标区分开;
2、与引证商标所有人商谈转让、或许可使用的问题;
3、对引证商标(已注册)提三年不使用撤销,为第1点做准备。但现在注册申请速度加快,建议先撤、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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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ax  中级会员 | 2010-11-11 17:12:31

Re: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是代理公司根本就没有及时通知你们?还是代理通知你们了,而你们根本就迟迟没有作出是否评审的决定?

我公司通常做法:
1、收到商标局文件后一般当日或第二天告诉客户,并让其在“期间”的“中间前”及时联系我公司就是否评审告知我公司。

2、客户决定后及时支付评审费用,我公司方准备评审材料;费用不收到,坚决不准备材料。

3、费用到了后3个自然日内准备好评审材料,客户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后,我公司提交申请。

4、错过有关期间,商标被驳回的部分归于无效,申请人要争取相关知识产权权益,只能重新提交申请。

5、如果是代理机构的过错(根本就没有通知),那么可以和代理机构协商处理。如果是你们迟迟没有做出决定,那么,这个和代理没有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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