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地方觉得法条规定的不是很合理,讨论一下

先看2000年卷一第7题
7、以下对于非职务发明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在业余时间完成了单位交给的一项发明任务,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
B、乙在工作时间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了一件发明,但是单位并没有交给乙这项发明任务,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
C、丙利用业余时间在家中完成了与本厂业务有关的一项发明,但是这项任务不是单位交给的,也不是其本职工作,该发明应为非职务发明。
D、丁调离原单位后7个月,自筹经费完成了属于原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一项发明,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

答案为C

再看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我的疑问就是,离职后1年内就算是自己独立完成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都不能独自申请,反而在职期间却有机会独自申请,这样规定是否不大合理?

不是讨论考题,所以发到本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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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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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  注册会员 | 2010-10-13 17:10:57

Re:有关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个人觉得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凭什么说“在职期间有机会独自申请”?
只要与本职工作无关,且未利用单位条件,当然可以独自申请,与离职与否并无关系。比如,你是饮料厂看大门的,自己在家捣鼓出了一种饮料,专利权当然是你的。
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比如,你捣鼓的饮料到底有没有用到工厂的资料?有没有借鉴工厂的技术?实际中执行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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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ny  注册会员 | 2010-10-13 17:35:16

Re:有关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个人觉得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xa wrote:
凭什么说“在职期间有机会独自申请”?
只要与本职工作无关,且未利用单位条件,当然可以独自申请,与离职与否并无关系。比如,你是饮料厂看大门的,自己在家捣鼓出了一种饮料,专利权当然是你的。
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比如,你捣鼓的饮料到底有没有用到工厂的资料?有没有借鉴工厂的技术?实际中执行比较困难。

离职后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离职1年内就不得独自申请,但是在职期间在家中完成的未利用单位条件作出的与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是可以独自申请的

与离职与否无关系,这是由于你站在法条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而我是认为法条规定不是那么合理,法条区别对待了离职前后,同样的情况(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单位业务相关,且为非单位交付的工作、未利用单位条件)在职能申请,而离职1年内却不能申请
solo  中级会员 | 2010-10-13 19:01:47

Re:有关职务发明的相关规定,个人觉得有些不合理的地方。。。

在职期间于业余时间作出与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非职务发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因为“物质技术条件”包括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即使作出了并非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是与单位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很难证明此发明不属于“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特别是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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