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1 以否定形式“适配器两端没有用于固定的螺丝孔”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说明书只提到了一种没有螺丝孔的情况,即:把适配器塑胶外壳两端的螺丝孔去掉。直接卡在配线架上,所属领域人员不能明了其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实现固定连接的作用,因此这种概括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四款的规定,应修改。
以上是“第一次补正书通知书”的原文。
由于本人是第一次申请专利,在写文件时 时间也比较紧,说明书写的比较简单,如下:……(前面省)……基础上进行结构改进,把适配器塑胶外壳两端的螺丝孔去掉。直接卡在光纤配线架上…(省了)………
我想保护的范围就是:去掉螺丝孔,用卡的方式。
望高手,指教,怎么修改我的权利要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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