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个笼统的问题,第一发明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吗。
情形一: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作为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文件上写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吗?写又会是几个呢?
情形二:第一发明人是外国公民,其身份号码填写工作与中国公民有什么不同呢。
情形三:共同申请人的联系地址怎么决定,是以联系人的地址作为联系地址,还是将各申请人的地址写上。
情形四:若我得知A的身份证号,那我不是能以A作为发明人(未经A许可)去申报专利,这样做有可能导致A的利益受到损害吗?那么是否存在相关规定防止上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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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1970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0-4 04:20:07

Re:关于申请文件上的身份证号码、地址及数量的问题

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情形一: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作为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文件上写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吗?写又会是几个呢?
需要填写所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

情形二:第一发明人是外国公民,其身份号码填写工作与中国公民有什么不同呢。
指需要填写申请人的,如果发明人不是申请人,就不需要填

情形三:共同申请人的联系地址怎么决定,是以联系人的地址作为联系地址,还是将各申请人的地址写上。
以联系人的地址作为联系地址

情形四:若我得知A的身份证号,那我不是能以A作为发明人(未经A许可)去申报专利,这样做有可能导致A的利益受到损害吗?那么是否存在相关规定防止上类事件发生。
A将具有相应的发明人权利,有可能会影响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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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tong09  注册会员 | 2010-10-4 06:29:53

Re:关于申请文件上的身份证号码、地址及数量的问题

It would be good for you to read the 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It introduces much more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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