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的一个商标被驳回了,原因是商标名称(包括中文和英文)直接表示了指定使用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但是客户不服,他认为他们的产品原料并非包含该成分,只是由于产品表面在制作时模仿了该特征,所以才会起名为该商标,而且其商标的英文已经在国外注册成功。

因此客户想要复审,请教一下这种情况复审成功率如何?客户能够提供的证据如下:1产品简介(证明不包含该成分);
2、产品所获外观专利证书(证明表面特征);
3、国外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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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itoy  注册会员 | 2010-10-9 00:33:09

Re:有关商标直接表示商品原来等特点被驳回事宜

复审的机会比较大,最好有使用方面的证据,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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