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大家,商标注册中 “商品或服务超过10项,每超过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这里的一项指的是什么 是必须在一类中的商品吗?举个例子 是0307呢还是030031?
如果要用在两类上,是不是一定要提出两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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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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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sxhopeful  新手上路 | 2010-9-28 01:30:55

Re:商品或服务超过10项,每超过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何意?

商标申请是按照类别来收费的,一类中你可以选择1-10个产品,超过10个具体的产品,增加一个产品就多增加100元的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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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runchuan  注册会员 | 2010-10-27 22:34:33

Re:商品或服务超过10项,每超过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何意?

每增加一件商品 指的是小的商品项目,也就是带有6位编码的项目。不是指的四位编码的项目。要在不同类别(大类别或者是带有4位编码的群组)使用该商标,就需要在不同类别或群组分别申请注册。如有不明处可来电来函咨询我们。
瓜熟蒂落  版主 | 2010-10-27 22:49:58

Re:商品或服务超过10项,每超过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何意?

每件申请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如果想申请两类,就是两件申请。
每件申请中,可以选择10个具体的商标,如030031。但是申请书中,只填写中文的商品名称就好,不用写编号。
duhuaiqiu  中级会员 | 2010-11-2 17:25:01

Re:商品或服务超过10项,每超过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何意?

商标法规定 一个商标可以 选择10个(包含)跟次商标类似的商品作为保护范围,超过10个以上的每个征收100每个的费用,网上申报 80元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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