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专利,同时于2007年3月1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声明获得发明专利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于2008年4月1日授权,发明专利于2010年2月1日实审生效但到目前仍未授权(但专利代理人说,会在最近1-2月内授权)。
     我发现有竞争对手在使用我的专利生产侵权产品,非常迫切的想将其打掉,但是问题在于,我用那个专利起诉?1、用发明?还未授权!2、用使用新型?该案还未审结,我需要获得发明专利而放弃实用新型,会不会对我的侵权诉讼产生不利后果,因权利都不存在了如何诉别人侵权?  

   出现上述问题该如何处理,请各位有实务经验的大侠多多指导!
分享到 :
0 人收藏

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富贵鼠  版主 | 2010-9-25 17:40:08

Re:非常实务的问题(有关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 实战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

这个属于接续问题,不用担心。目前只能用实用新型,因为发明未授权。

实用新型放弃之日为发明授权之日(不再是从申请日放弃),即放弃前的那段时间权利是存在的,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侵权行为用实用新型,如果发明授权后侵权行为用发明。

这个问题你的专利代理人应该正确地回答你的,如果没有,说明你找的代理人有问题,不值得继续相信。
广告位说明
y11  注册会员 | 2010-9-25 22:52:36

Re:非常实务的问题(有关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 实战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

苏州专利代理  新手上路 | 2010-10-5 19:12:35

Re:非常实务的问题(有关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 实战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

版主回答的很充分
银装雪狐  注册会员 | 2010-10-10 00:43:13

Re:非常实务的问题(有关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 实战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

“我有一个专利,同时于2007年3月1日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声明获得发明专利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于2008年4月1日授权,发明专利于2010年2月1日实审生效但到目前仍未授权(但专利代理人说,会在最近1-2月内授权)。
我发现有竞争对手在使用我的专利生产侵权产品,非常迫切的想将其打掉,但是问题在于,我用那个专利起诉?1、用发明?还未授权!2、用使用新型?该案还未审结,我需要获得发明专利而放弃实用新型,会不会对我的侵权诉讼产生不利后果,因权利都不存在了如何诉别人侵权? ”

请看一下我对别的帖子的答复意见,可能对你有益,如仍有不清之处,我会再给你进一步的答复。

Re:很多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的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好处是什么呢?
一、
1、针对一个发明主题,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通常来讲,意义不大。有些代理人认为实用新型可以在发明专利授权之前,对产品起到保护作用,其实不然。
a、一旦发生侵权诉讼时,在拥有两个同样的专利申请时,专利权人往往因为不知自己的专利权是否真正意义上的存在,都要等到发明专利授权后再进行起诉。
b、实用新型所能提前的时间非常有限,意义不大。
c、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时,实用新型申请会造成技术内容的提前公开,相当于一项发明专利,办了一个提前公开申请,无论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是否授权,技术内容的提前公开对专利权人都不是有利的。特别是在专利不能收取专利权
d、实用新型用于侵权诉讼时,需要提前办理一个查新检索,所花费用,与发明专利的实审费用相当,但价值和作用都较差,有时还会出现查新结果不好的情况,此时专利权人往往没有申辩的机会。造成极大的被动。
2、根据专利法,针对一个发明主题,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因此必须放弃其中一个。不存在保存两个的情况。保留也没有用,只能多花费用。
3、如果发明专利可以授权,从侵权诉讼、无效请求、辩护角度、保护年限,等角度讲,保留发明专利较为有利。
4、建议请专利技术专家再次审核你的发明专利,是否具有保留价值,
有很多专利申请写得很糟糕,虽然可以授权,但往往发挥不了专利保护的作用,比如一些专利,由于其特征点包含了难于取证的特征点,无法取证(侵权认定),这些专利业务保留必要。
这还有些专利虽已经授权,但技术已经过时,缺乏应用前景,这种专利,也没有必要保留。
还有些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窄,其保留意义不大。
还有些专利,保护层次设计不合理,即从属权项设计不合理。缺乏保护梯度。保留的价值也值得商榷。
注意,有些时候,虽然一项发明的专利的保护意义不大,但对企业有社会意义,或其他利益,或迷惑竞争对手的意义,有时也需要保留一些价值不大的专利权。
二、
发明专利办理提前公开,实审加快。从企业技术保护角度讲,不仅没有意义,且往往弊大于利。建议采用迟后公开,迟后实审的方案。换而言之,仅在必须提交实审申请的绝限时,才提交实审请求。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具有更长的技术保密时间、具有再次判断该技术是否有必要继续保护的时间。
仅可在有如下情况时,才需要办理提前公开程序,
1、公司为了获取地方的知识产权扶持金、或其他奖励、贷款等手续,需要有发明专利权,可以办理提前公开、提前实审的加快审查程序。
2、发现侵权、确定要启动诉讼程序。

以上说明,是否对你有益?
patent_attorney  注册会员 | 2010-10-10 08:33:35

Re:非常实务的问题(有关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 实战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

富贵鼠 wrote:
这个属于接续问题,不用担心。目前只能用实用新型,因为发明未授权。

实用新型放弃之日为发明授权之日(不再是从申请日放弃),即放弃前的那段时间权利是存在的,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侵权行为用实用新型,如果发明授权后侵权行为用发明。

这个问题你的专利代理人应该正确地回答你的,如果没有,说明你找的代理人有问题,不值得继续相信。

2007年申请的专利,应该适用修改前的专利法和细则,而当时关于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规定是,为使发明获得授权而声明放弃实用新型指的是自始放弃,并非自发明授权之日起放弃

另外,实用新型和发明权利能够接续的前提是在申请文件中对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情况作出说明。本申请应该不属于这种情况。
George  中级会员 | 2010-10-11 20:46:44

Re:非常实务的问题(有关同时申请发明和新型的) 实战经验的大侠多多指教

当然先用实用新型打

如果在诉讼中发明要授权,可以通过各种办法延缓发明授权

等到诉讼案件审结之后,再让发明授权不迟

至于这时法院是否会因实用新型放弃而受理要求改判的案件,很难讲,目前应该还没有先例(那位知道,更正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