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2010-9-25 05:49
300410
甲的某一个发明于2008年11月1进行了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并与2009年4月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乙就同样的发明于2009年2月也提出了发明申请,
请问,如果这个申请有授权前景,应该授予谁?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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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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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10-9-25 06:01:50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标准答案 ,应该授予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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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u98id  注册会员 | 2010-9-25 07:07:49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是不是谁也不授予?造福社会了?
zjt20071  中级会员 | 2010-9-25 07:22:46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youu98id wrote:
是不是谁也不授予?造福社会了?
why?
timbs  新手上路 | 2010-9-25 17:43:59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两个都授不了
乙的申请在先,应该授予已,但甲已公开,乙的没新颖性,所以两个都授不了
春天的晓晓  新手上路 | 2010-9-26 00:24:28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当然是谁都不授予了啊,这个问题涉及到6个月的宽限期,而宽限期只是对于自己在6个月内的公开是不破坏新颖性的,而乙的申请破坏了甲的新颖性,所以甲不能授权;同时,甲的在先公开对于乙已经形成了现有技术,所以乙也不能授权。
zxhjh  注册会员 | 2010-9-26 00:29:05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楼上二位说得对。
zjt20071  中级会员 | 2010-9-26 01:12:35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完全正解
zjt20071  中级会员 | 2010-9-26 01:15:53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春天的晓晓 wrote:
当然是谁都不授予了啊,这个问题涉及到6个月的宽限期,而宽限期只是对于自己在6个月内的公开是不破坏新颖性的,而乙的申请破坏了甲的新颖性,所以甲不能授权;同时,甲的在先公开对于乙已经形成了现有技术,所以乙也不能授权。
答案正确,解释稍有不足:甲不能授权是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而不是因为乙破坏了甲的新颖性
没谱  中级会员 | 2010-9-26 21:35:23

Re:考考你:应该授予谁?

zjt20071 wrote:
答案正确,解释稍有不足:甲不能授权是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而不是因为乙破坏了甲的新颖性
这里还真有点疑问,你的说法与指南166页第二部分第三章5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的说法一致,但是按照167页6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的说法,我的理解最后还是以新颖性来驳回。
而且实质审查的顺序也是法22-2,3在前。
当初看到这,有点疑问,没太在意,请楼上给解释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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