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打火机撰写(题目略),关于权3的写法我很有疑问,以下引入吴观乐新书解析答案以及杨立真题解析答案作为参考
吴观乐:
权3:如权1所述的摩擦轮打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环(13)的内圆周表面(13a)经粗糙处理以提高其表面摩擦系数。
杨立:
权3:如权1所述的点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接面(13a)通过采用适合的材料、或者在表面形成涂层或者进行表面处理,而具有适当的摩擦系数。
说明书原文:凸起环13的内接面13a具有适当的摩擦系数,可以通过采用适合的材料制作凸起环13、在内接面13a上形成涂层、或者对内接面13a进行处理。
[s:2]疑问一:“可以通过采用适合的材料制作凸起环13、在内接面13a上形成涂层、或者对内接面13a进行处理”这样模糊和简洁的技术特征作为权利要求是否有限定不清的嫌疑呢?我是有点担心~但杨老师将其作为答案,而吴老师却没有将所有特征都照搬进权3是否也是这个考虑呢?
[s:2]疑问二:注意到吴老师将“内接面13a”改写为“内圆周面13a”,将“对内接面13a进行处理”改写为“经粗糙处理”。
不知道吴老第一个修改的意义在于什么?
不知道吴老第二个修改是否涉嫌未得到说明书支持?
[s:2]疑问三:继疑问二,我在做题时,有时也遇到有些想脱离说明书字面表述的时候进行归纳概括,但是却不大敢改,一个考虑是我没有吴老水平高,人家改或许改的更好,我改恐怕就……,另一个是我就算改的不差,但答案不是这样有什么用~看了最近几年公布的答案还是依托说明书字面表述比较紧密(吴老师似比较愿意改,而且我认为有时改的也比答案好,但不知考试……)~纠结于这个问题,不知如何处理,请达人指点~~~
以上,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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