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gtp wrote:
在申请专利的时候,现有技术中的上位概念不会影响下位概念的新颖性。但是在专利侵权认定的时候,下位概念专利的实施将侵犯上位概念专利的专利权。
也就是说将下位概念的技术方案申请成专利,在专利授权之后进行实施,将对上位概念的现有技术(专利)造成侵权?
那么申请的这个专利有什么用呢?如何理解这一点?
1.新颖性方面的问题。考试时考新颖性这个知识点的时候,经常会以上位概念、下位概念或数值范围来出题,因此聊聊这个问题也比较有现实意义。其实,我们在判断新颖性的时候,只要记住“完整性”这个概念就可以了。
比如说,200~500这是一个完整的闭区间。现在现有技术就是200~500,专利申请文件要求保护的是100~800,两者一比较,就是要在100~800之间挖出200~500这样一块,那这个区间就不完整了,丧失了新颖性。反之,如果现有技术是100~800,要求保护的是200~500,那要求保护的范围作为一个整体落在现有技术的区间之内,没有被破坏完整性,因此也不丧失新颖性。
数值区间和一个点的关系也是同样的道理,350属于200~500的区间内,但350是一个独立的点,没有其他东西深入到这个点内部,因此现有技术为200~500的情况下,要求保护350 并不丧失新颖性。反之,如果现有的是350,要求保护的是200~500,那这个区间内就要挖去350这一点,区间也就丧失了完整性,于是就没有了新颖性。
端点重合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就不再展开了。
同样,上位概念如“金属”可以看成是“金、银、铜、铁、锡”等金属元素组成的一个完整集合。如果已知的是“铁”,要求保护“金属”,那就是在这个集合中挖去“铁”这个点,于是这个集合就不完整了,当然也就没有了新颖性。反之,已知的是“金属”,要求保护“铁”,因为“金属”这个集合中没有什么能深入到“铁”的内部,“铁”被完整的包含在“金属”里面,不丧失完整性,当然具备新颖性。
2.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专利是一种排除权,获得专利之后,就是好比是在某个领域画了一个圈,禁止其他人进入这个圈。但是,自己能不能在这个圈内畅通无阻,还得看圈子内有没有其他人画下的圈子。如果没有,那自然没问题,如果有,那也会受到限制。因此,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有可能会侵权。
既然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有可能侵权,那申请专利究竟意义何在?我们再来做个比喻。专利好比是个肉包子。张三已经获得了授权,拥有了这个肉包子。我现在对这个包子进行改进,发展了进一步的技术,也获得了专利。我的技术在张三的肉包子的保护范围之内,但改进之后更有价值,因此我拥有的就是肉包子的精华——肉馅部分。
我要进入我的专利(肉馅),无疑会通过包子皮,因此我实施专利必定会侵犯张三的权利。但对张三来说,因为馅是我的,他要实施专利的时候也会受到限制,更进一步的技术不能用了。
接下来我就可以和张三谈判,如果他不让我用自己的专利技术,那他也没法使用我这改进的技术。张三吃自己包子的时候也得小心点,不要咬到我的馅。或者,大家彼此来和交叉许可,那我们就可以一起来吃这个包子。
总结下,如果我不能获得这个馅的专利权的话,那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和张三去分享包子。改进发明的主要意义也就在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