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专利权放弃,求解
恩,ls正解。
即使是主动放弃,也分为不同情况,一个是声明自先前的某一个时间点开始放弃,这个意义不大,另一个是选择自声明之日起放弃,这个应该是一般做法,只是最终是以声明日还是手续合格日起放弃,不知道有何实际意义的差别,第三种是声明自将来的某个时间点起放弃,这种一般不被允许。
说到最后,这个问题本身就没多大意义。因为权利的效力本质上在于主张不主张,而不在于放弃不放弃。比如,即使你声明是自声明日起放弃,但是,对于在此之前的权利,你也不予主张(甚至可以是发表相关声明),那不也等于是放弃了吗?是不是放弃,应该不是只有专利局的一纸公告才能产生实际效果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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