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专利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是A+B+C
B专利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是A+B+C\',并且,其技术特征C\'与C的区别非常小
例如,C是具有两个孔,C\'是具有三个孔
或者,C的厚度是小于900mm C\'的厚度是小于850mm
A专利是B专利的抵触申请,其解决的技术问题,有益效果均相同,附图也相同
但是虽然C’与C相比,仅仅有很小的变化,但是,确实不同
A只能评价B的新颖性,不能评价创造性
这样,怎么能无效掉B呢?
求指点~~~~~~
以数值来说
一个是800,一个是900,不能算是惯用手段的替换吧
这样会不会有一个极端的例子
我有一个发明,特征在A+ B+数值范围0-100
然后我找我的朋友亲戚,再报很多个A+ B ,数值范围在0-90,0-80,0-70|等等
如果一个产品,其是A+ B,数值20,那么不是同时侵犯几个专利权,一起告他,赔死他
这样不是很不合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