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我们当家的自裁局(智慧财产局)能跟贵宝地的果汁局商量出个结果,
好让我们这些化外之民也可以进京赶考啰!
底下系本地的新闻一则,里面指的修专利法配套条款,
是指优先权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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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 争取专利代理人考照
【经济日报╱记者何蕙安/专题报导】 2010.08.30 04:17 am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王美花说,最难搞的「优先权」问题在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尘埃落定后,「第二难」的是,下一步要争取大陆开放台湾人登陆考专利代理人执照。
另外,继台湾啤酒、中华电信与慈济商标陆续解套后,农委会为推广台湾农产品到大陆销售,正在大陆申请台湾耳熟能详的「CAS」商标,近期内可望获大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
两岸智财权协议签署后,智财局相关的修法也获立法院三读通过,协议的实施就等总统马英九公告,届时两岸只要有智财案子发生,双方就立即启动合作机制。
这纸两岸智财协议,被认为对台湾的优惠程度远超过大陆,不管是协议中的优先权、建平台打击仿冒盗版、CD认证等,都是台湾的主张。
王美花透露,协议中的17个项目,大部分是台湾方提出的,大陆虽也有提出不少「诉求」,但除了业界合作、检索与审查合作等,大部分在深入协商后几乎都没有纳入,「原本协议谈成是100分,担心(如果纳入)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王美花表示,两岸互相承认优先权后,在台湾申请的专利在一年内可以到大陆主张优先权,反之亦然;她推测每年2.2 万件台湾赴大陆的专利申请量届时将大幅提升。
【2010/08/30 经济日报】@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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