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于2009年3月27日就某种新产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X, 后又于2009年5月8日提出了另一件要求保护该新产品的发明专利申请Y,Y申请享有X申请的优先权。2009年2月3日,赵某将自己独立开发的相同产品的技术方案在报纸上公开发表。2009年2月5日,该产品在日本公开销售和使用。2009年3月27日公布的一件德国专利申请和2009年5月3日公布的一件美国专利申请分别公开了该产品的技术方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赵某公开发表的内容构成Y申请的现有技术
B、日本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不影响Y申请的新颖性
C、德国专利申请的内容构成Y申请的现有技术
D、美国专利申请影响Y申请的新颖性
答案:AB
解释是:根据新颖性的定义,国外的使用公开不属于现有技术,因此B正确。
但是审查指南153页: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工总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比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很明显B构成现有技术啊,并且影响Y的新颖性。
这是怎么回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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