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在做关于一个产品的立项,目前某国内研发企业于09年公开了合成方法专利,现处于实审阶段,此路线共四步,我们打算从第三步开始做,但是选择的方法与此专利后两步的条件也完全一致。我的同事认为此专利未必会全部授权,可做,但我看来,整条路线的条件均写在权力要求1中,即使我们只做后两步,将来部分授权我们也是侵权行为啊,请教大家。要是我们抢在此专利授权之前申报或拿到临床批件,有无可能成功。我们也不一定要申请专利,只要不侵权就行。
另外请教哪里能找到关于药物研发方面侵权案例啊?关于这种规避问题适度拿捏太不容易了,加上没有经验,请大家多加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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