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d1 wrote: distinct technical features,2楼是正解,唯一的正解。 三楼你别个人认为了,还更准确。这种是在涉外OA转达中出现的问题,只有唯一的答案。 这个答案来自guide lines 2006的Part II Substantive Examination的3.3.1.
forrestran wrote: 您大可以问问英国或美国知识产权行业的资深执业人员,英文版的Guidelines里的有多少用语不标准之处,包括这一个。 当然,我不认为2楼翻译的有错误。都是帮忙解答问题,相信提问者有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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