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2002年两个考题的答案矛盾吧?

2010-8-17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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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据专利法,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具有下列哪些职能?(2002年试卷一第52题)

    A.认定侵权行为

    B.做出侵权赔偿裁决

    C.处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D.调解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纠纷

    参考答案:A D

    考点: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

详解:《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9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请求,还可以对下列专利纠纷进行调解:(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二)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只有调解的权力,没有处理的权力,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7。下列哪些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2002年试卷一第77题)

    A.国家知识产权局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参考答案:B

    考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详解:《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8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所以正确答案为B。
6题说地方专利管理部门只有调解权而没有处理权,而7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具有处理权?这不是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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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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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qnd  注册会员 | 2010-8-17 07:27:05

Re:2002年两个考题的答案矛盾吧?

这个问题我也困扰过
但是仔细一点就可以了 57条明文规定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侵犯专利权纠纷处理权,而细则79条增加了“可以”调节专利纠纷事项。
02年的52题相比77题要细一些,注意:侵犯专利权纠纷跟专利纠纷是一小一大的关系,专利纠纷涵盖了侵犯专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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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guoxing  新手上路 | 2010-8-17 18:30:33

Re:2002年两个考题的答案矛盾吧?

2楼的意思就是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属于专利纠纷,不属于专利侵犯专利权。原来读法要这么仔细啊,咬文嚼字好难!!!
黑油油  注册会员 | 2010-8-17 20:31:19

Re:2002年两个考题的答案矛盾吧?

法律文书是所有文书中最严谨的,说千锤百炼一点不为过,值得字斟句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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