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无效的请教
fufu wrote:
第四十七条【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效力和处理】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问题:甲发明了某专利,在完成前被乙抢先申请了发明专利,甲无效掉乙的专利后,如果依专利法47条,甲还能再申请该专利的专利权吗?还有其他办法成为该站立的专利权人吗? 个人意见,仅供探讨:
这个情况有点复杂
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很多的,有些条款涉及的无效,不影响技术方案的已经公开,这样甲是没办法再申请的。
但我考虑了一种情形:比如乙所提供的实验技术手段和数据是假的,根本不能用于实施该发明。甲无效掉乙的专利后,应该还能申请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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