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billy wrote: 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利益的文件不能查阅
kkrt wrote: 这还用出处?保密专利、国防专利等在一段时期内都不予公布,如果任何能都能查阅,楼主你觉得是否合理呢。
elizabethnan wrote: 可参考指南第5部分 第4章 5.1查阅和复制的原则。指南P456:(6)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如果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7)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因此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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