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中制备实施例中有公开具体的比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药理实验中实验药物按照制备实施例去做,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数据不同,但统计学结论相同)。这些都不需要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的劳动!说明书是一个整体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会孤立的看某一部分内容!药理实验中没有公开具体的比例,自然而然应该从制备实施例中确定比例!
另外:如果一定要得到说明书公开相近的实验数据(生物学试验的客观因素影响较多,不可能得到相同的数据),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实施例中组合物比例,同时按照公开的药理实验方法,经过有限次的试验(实施例的个数),必然可以得到,这也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
关于法条的理解:关于发条26条第3款的立法宗旨是:申请人要将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公开完全,使得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