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0335 wrote:
1.申请人在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对申请文件进行的下述哪些修改是可以被接受的?(2002年试卷四第60题)
A.在审查员没有检索到影响该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对比文件的情况下,将独立权利要求中某些技术特征
删除
B.在审查员没有检索到影响该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对比文件的情况下,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
C.在审查员指出其申请权存在形式缺陷时,申请人将仅在说明书中记载的与原权利要求发明主题不具有单
一性的技术内容作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主题
D.在审查员指出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
参考答案:B D
我看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1.3在列举不允许的修改时有这样的描述\"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那么B还对么?
你再看看当时适用的审查指南是怎么写的.
2.以下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四第25题)
A.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应当在就相同外观设计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B.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构成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都必须具备授权条件,其中一件产品不具备授权条件的,该成套产品也就不具备授权条件
C.原专利申请为产品整体外观设计的,不允许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分案申请提出,例如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是摩托车的外观设计,摩托车的零部件不能作为分案申请提出
D.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对其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参考答案:A D
个人觉得答案B也是错误的,删除不具备授权条件的产品,该专利申请不就可以授权了吗?
题目不是写的很明白么?B论述是正确的,你说的删除,是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而题目中也没有说删除了不满足条件的部分.
3.在下述哪些情形,在后申请可以享有在先申请的优先权?(2004年试卷四第17题)
A.在后申请为咖啡杯和咖啡壶外观设计的合案申请,其中咖啡杯的外观设计与一件在先申请的外观设计相同
B.在先申请中透明物品的外层无色无图案,内层有图案,在后申请中透明物品的外层与内层有不同色彩和图案,而在后申请的内层外观设计与在先申请相同
C.多件在先申请分别设计一个构件的外观设计,在后申请为该多个在先申请所涉及构件的组合和外观设计
D.在先申请和在后申请中立体产品外观设计的形状与图案相同,但是要求保护的色彩不同
参考答案:A
BCD为什么错呢?
B,错,外观设计指的是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不能分离出来看,你错认为,在先申请的部分设计图案在在后申请中体现出来,就认为可以享受部分优先权,这是错误的,这两个申请的外观设计主题不相同了.
C 主题不相同了,前面是单个,后面组合后的外观设计
D 属于不同的外观设计了,4.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5.1.1分案申请的核实
”。。。。,或者原申请已被驳回,或者原申请已撤回,。。。。,一般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上述两段话是否矛盾呢?那原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是否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呢?
这里已经很多人问过,驳回决定有个生效的过程的,如是否复审,是否起诉,一审,二审...
5.以下有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4年试卷四第n题)
A.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申请人不得提出延期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请求
B.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复审请求,不进行前置审查,而由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复审决定
C.复审委员会撤销专利局驳回决定的,专利局立即作出授权决定
D.对于视为撤回后又恢复权利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重新开始审查程序
参考答案:ABCD
选项D为什么错呢?
恢复审查程序,不是重新开始,而是继续审查
6.在下述情形中,关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处理结果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4年试卷四第10题)
A.申请文件存在格式缺陷,经多次补正仍不合格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B.申请文件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并且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而未作出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C.申请文件存在可补正的缺陷,但是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仅提交了陈述意见而未作出补正的,该申请视为
撤回
D.申请文件存在可补正的缺陷,但是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陈述意见或作出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参考答案:B D
哪位高手给分析下BC,感觉BC没看明白为什么“B.申请文件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并且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而未作出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看看那时的审查指南吧,有些题目现在已经不适用了.
麻烦各位高手鼎力相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