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物体的表面设有涂层,我的权利要求是:独权:在涂层中设有层叠分布片状的颗粒A;(涂层都比较薄,片状的颗粒厚度也是微米级的)。   这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另外在从权我对A限定为材料B或C或D或E或F;或为B或C或D或E或F中至少两种。

不知道实用新型能保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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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84622031  新手上路 | 2010-7-30 23:36:06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通过lz上述的叙述,我觉得只要表述恰当,独权是没有问题的。

我个人建议的写法:
1、一种某某物体,包括某某部件(某某部件是的表面是要设置涂层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某某部件的表面设置有掺杂有颗粒A的涂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某某物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A在所述涂层中呈层叠分布。
还有材料的从权就别写了,写了还得补正!
注意:这里要在权1中强调涂层,因为涂层是有特定形状的,即其形状可被某某部件的表面所限制,且颗粒A需作为涂层的定语,可以表明涂层具备某些特性,以使得涂层应用到某某物体上而产生意料不到的效果。若想LZ那样写,最后强调的是颗粒A,那么这篇实用新型铁定被驳,因为颗粒状物质不能作为实用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至于权2我保留意见,可以写,还有权利要求1中是否加入权2的特征,我同样保留意见。因为我现在不清楚在涂层中添加完颗粒A,就使得涂层应用到某某物体上而产生意料不到的效果;还是这里必须使得颗粒A在所述涂层中呈层叠分布,才使得涂层应用到某某物体上而产生意料不到的效果。但我分析,既然颗粒A是纳米级的,属于微观物质,其形状和分布应该不是显得那么重要。
水平有限,只能说这么多了(请参照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二章相关部分),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请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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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9527  新手上路 | 2010-7-31 01:36:38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嗯,谢谢楼上的回答啊!独权的这种写法确实很好!也保护到了。
    颗粒A是要求为片状的颗粒A,才能带来有益效果,也是掺杂在某种漆里面再涂刷在物体上;那独权写为:一种某某物体,包括某某部件(某某部件是的表面是要设置涂层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某某部件的表面设置有掺杂有片状颗粒的涂层,所述的片状颗粒在涂层中层叠分布。或为一种某某物体,包括某某部件(某某部件是的表面是要设置涂层的),其特征在于,所述某某部件的表面设置有掺杂有在涂层中层叠分布的片状颗粒的涂层。不知道这样行不!两种哪种好。
    对颗粒的限定,只是想到,片状的颗粒范围太宽,所以在从权中进行限定,要是哪一天独权(比如无效)出什么问题,可以将从权补上去。仅仅是限定颗粒为确切的哪些物质,物质为现有的,应该可以的吧!
    以前主要是因为改进就是在涂层中加入了片状的颗粒,所以思维就老是停留在了颗粒上了,不过颗粒状来限定形状也看到了授权的文件!不知道是不是漏网之鱼,还是审查员理解为限定是清楚的。就不管审查指南里的规定了。
    如果颗粒也属于是一种不确定形状的限定,那是不是片状颗粒,其实也是没描述清楚!问下那用片状材料可不可以! 审查指南中也说了材料为不确定形状,想问下片状材料属于清楚的吗?
透明金鱼  注册会员 | 2010-7-31 05:52:40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用超级放大镜才能看到你的纳米级的颗粒, 不是形状吧。
zt84622031  新手上路 | 2010-8-2 06:01:25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第一种写法好,应该可以授权
妙行无住  中级会员 | 2010-8-2 18:47:54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纳米级颗粒是物理性状,颗粒加在图层中并未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应该算是结构
透明金鱼  注册会员 | 2010-8-3 03:43:34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学了!
elderyang  新手上路 | 2010-8-3 06:19:00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5949527 wrote:
一个物体的表面设有涂层,我的权利要求是:独权:在涂层中设有层叠分布片状的颗粒A;(涂层都比较薄,片状的颗粒厚度也是微米级的)。   这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另外在从权我对A限定为材料B或C或D或E或F;或为B或C或D或E或F中至少两种。

不知道实用新型能保护不?

1.独权和形状特征的从权都没问题。
2.材料的,b或c或d或e或f也没问题。

3.“B或C或D或E或F中至少两种”,不可以,这是组分。

4.新型,凡是组分都不可以。
至于材料,一般审查员都认为是现有的材料,也就是说可以的;
除非,申请人文件中明确声明“某材料是新材料“,这种是不可以的。

一家之言,有问题大家讨论。^_^
liking  注册会员 | 2010-8-3 06:51:26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B或C或D或E或F中至少两种”,感觉不像组分! 因为根据楼主的意思,颗粒并不是由B或C或D或E或F中至少两种组成,而是可以一同为其中的两种或以上,是属于同级的关系,比如可以同为铁、铜、铝等,他们只是一个结构上的关系,也是层叠分布,所起的效果应该也是一样!   
   不过这也是我的理解!期待大家的讨论。
想你的自行车  注册会员 | 2010-8-11 00:33:13

Re:请教下各为,这是组分吗?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吗

借楼主宝地:
如果一种平板,其发明点就是将原来的塑料材质改为铁质,那么怎么写?假设不考虑新颖性、创造性。
一种平板,其特征在于:该平板为铁质的??或者
一种平板其特征在于:该平板为铁质平板???或者
........???

这能作为实用新型来写吗?还是必须要作为发明??
求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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